培养方案

Academic Program

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本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较好地学习与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诚信公正,学风严谨,有社会责任感。 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有关研究方向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优秀的综合素养,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方式
1. 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由导师提名,经学位分委员会批准,聘请一名副导师。副导师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是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
2. 跨一级学科(或交叉领域)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并由学位分委员会审批。
3. 建立规范化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制度,按期检查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
4. 导师应有适于培养博士生的研究课题和充足的研究经费。导师(副导师或指导小组)应与博士生定期交流,关心博士生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博士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课程学习及学分组成
A. 普博生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生需获得学位学分不少于 19,其中公共必修学分 4,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 9,必修环节 6。与学科专业要求无关的任选课程及自学课程学分另记。
B. 直博生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生需获得学位学分不少于 34,其中公共必修学分 5,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 23,必修环节 6。与学科专业要求无关的任选课程及自学课程学分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