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本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较好地学习与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诚信公正,学风严谨,有社会责任感。 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与系统的专门知识,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需获得学位学分不少于28,其中公共必修学分5,必修环节3,学科专业要求学分不少于20。任选课程及自学课程学分另计,鼓励选修学校推荐的“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