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鼓励组成指导小组集体指导。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
2.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学习有关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具体课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
1、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
具有从事专门学科专业研究必备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并有较宽的知识面。
2. 课程学习及学分组成
A. 普博生
攻读学位期间需获得公共必修课程学分≥4,必修环节学分≥4,学科专业课程学分≥8,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 1 学分, 总学分不少于 17。
B.直博生
在学期间需获得公共必修课程学分 5,必修环节学分≥4,学科专业课程学分≥26,其中物理数学基础类课程学分不少于 12,专业基础与专业类课程学分不少于 14, 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 1 学分, 总学分不少于 36 学分(自学课程学分另计)。